一县之行政长官。
秦 汉 时人口万户以上的称县令,万户以下的称“县长”。 唐 宋 以后有所更改,至 民国 时,又改称“县长”。《后汉书·郑弘传》:“旧制,尚书郎限满,补县长令史丞尉。” 晋 袁宏 《后汉纪·光武帝纪一》:“初, 琅邪 吕母 之子,为县长所杀。”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淮水》:“ 潁阴 刘陶 为县长,政化大行,道不拾遗。” 毛泽东 《和中央社扫荡报新民报三记者的谈话》:“县长,有些也是民选的了。”
县长
官名。秦至南北朝时,县的行政长官,大县称令,小县称长。大小之别,汉以万户为界,晋以千户为界。南北朝后期,一律称令。《隋书·百官志》述南朝陈的官制,仅言县令,不提县长。北齐规定,概称县令,其名遂废。民国国民党政府时期,改县知事为县长,始复用。
xiàn zhǎng
1、镇长给县长送了一份厚礼,很快他就迁升了。
xiàn zhǎng
1、[邑宰]yì zǎi
县邑之长。即县令。
2、[县令]xiàn lìng
中国古代一县的行政长官。战国时开始设置。秦汉时,万户以上的县官称县令,万户以下的称县长。唐以后统称县令。宋称知县事。明清称知县。北洋军阀时改称县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