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仂、扐同字)余数,零数
凡数之余谓之扐。——《玉篇》
仂,礼:“祭用数之仂。”——《广韵》
丧用三年之仂。——《礼记·王制》
又如:仂句(长句子中包含的短句。旧称子句。现多称之谓词组);仂词(词组)
仂
仂(一)lè 《廣韻》盧則切,入德來。職部。
余数;平均数的十分之一。《集韻·職韻》:“仂,一曰税什一也。”《正字通·人部》:“仂,數之餘也。”《尉繚子·原官》:“知國有無之數,用其仂也。”《禮記·王制》:“祭用數之仂。”鄭玄注:“筭今年一歲經用之數,用其什一。”又“喪用三年之仂”。鄭玄注:“喪大事用三歲之什一。”孔穎達疏:“知仂為什一者,以仂是分散之名。”宋晁補之《胡戢秀才效歐陽公集古作琬琰堂》:“願從胡君丐無有,十百數中聊取仂。”
(二)lì 《廣韻》林直切,入職來。
同“力”。尽力;不懈。《廣雅·釋詁四》:“仂,勤也。”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七:“《字書》:仂,勤也。今皆為力字。”《廣韻·職韻》:“仂,不懈。”宋羅泌《路史·路史餘論·去凶年》:“鯀從治水無成而仂作九載,亦勤于民事者矣。”
仂 lè
餘數,零數。
《禮記·王制》:
祭用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