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施刑
拼音
bù kě shī xíng
解释
这一句出自于“”、“”中的《》
全诗原文
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韩懿侯薨,子昭侯立。 显王十一年(癸亥,公元前三五八年) 秦败韩师于西山。 显王十二年(甲子,公元前三五七年) 魏、韩会于鄗。 显王十三年(乙丑,公元前三五六年)赵、燕会于阿。赵、齐、宋会于平陆。 显王十四年(丙寅,公元前三五五年) 齐威王、魏惠王会田于郊。惠王曰“齐亦有宝乎”威王曰“无有”惠王曰“寡人国虽小,尚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后各十二乘者十枚。岂以齐大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为宝者与王异。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泗上十二诸侯皆来朝;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徙而从者七千馀家;吾臣有种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此四臣者,将照千里,岂特十二乘哉”惠王有惭色。秦孝公、魏惠王会于杜平。鲁共公薨, 全诗翻译
全诗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