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造历 ”。
亦作“ 造歷 ”。制订历法。
《隋书·律历志中》:“ 宋氏 元嘉 , 何承天 造历,迄於 齐 末,相仍用之。” 唐 傅仁均 《陈修历七事表》:“臣今造歷,却推 僖公 五年正月壬子朔旦冬至则同,自斯以降,并无差爽。”
造历制订历法。●《隋书·律历志中》:“宋氏元嘉,何承天造历,迄于齐末,相仍用之。”●唐傅仁均《陈修历七事表》:“臣今造历,却推僖公五年正月壬子朔旦冬至则同,自斯以降,并无差爽。”造历(2)(无)造历(3)(无)
明时张琏年号(1560—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