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通义。
汉 刘向 《说苑·奉使》:“夫杀人之使,絶人之谋,非古今通议也。”《宋书·颜延之传》:“道者,赡富贵同贫贱,理固得而齐。自我丧之,未为通议。” 宋 苏轼 《缴楚建中户部侍郎词头状》:“七十致仕,古今通议。”参见“ 通义 ”。
共同商议。
《后汉书·朱晖传》:“是时穀贵,县官经用不足,朝廷忧之……於是詔诸尚书通议。”
通议1.犹通义。
●汉刘向《说苑·奉使》:“夫杀人之使,绝人之谋,非古今通议也。”
●《宋书·颜延之传》:“道者,赡富贵同贫贱,理固得而齐。自我丧之,未为通议。”
●宋苏轼《缴楚建中户部侍郎词头状》:“七十致仕,古今通议。”
参见“通义”。
2.共同商议。
●《后汉书·朱晖传》:“是时谷贵,县官经用不足,朝廷忧之……于是诏诸尚书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