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知情况后报告。
清 龚自珍 《乙丙之际塾议第二十》:“设有一耦之民,图眉睫之利,不顾衝要,宜勿见勿闻,有詗报及议升科者,罪之。” 清 魏源 《圣武记》卷三:“哨兵詗报贼兵夜将劫营。”
诇报侦知情况后报告。●清龚自珍《乙丙之际塾议第二十》:“设有一耦之民,图眉睫之利,不顾冲要,宜勿见勿闻,有诇报及议升科者,罪之。”●清魏源《圣武记》卷三:“哨兵诇报贼兵夜将劫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