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誓以之为惩戒。
明 方孝孺 《与郑叔度书》之二:“僕少读 韩氏 文而高其辞,颇恨其未纯於圣人之道……矩度不能造 颜 、 孟氏 之域。为贤者指笑,目为文人。心窃少之,从总角輒自誓惩。”
誓惩(I)立誓以之为惩戒。
●明方孝孺《与郑叔度书》之二:“仆少读韩氏文而高其辞,颇恨其未纯于圣人之道……矩度不能造颜、孟氏之域。为贤者指笑,目为文人。心窃少之,从总角辄自誓惩。”
誓惩(II)立誓以之为惩戒。
●明方孝孺《与郑叔度书》之二:“仆少读韩氏文而高其辞,颇恨其未纯于圣人之道……矩度不能造颜、孟氏之域。为贤者指笑,目为文人。心窃少之,从总角辄自誓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