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看到。
义: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
勇:有胆量,敢做。
为:做,行,做事。
[同义] 当仁不让
[反义] 见利忘义 袖手旁观
-[见义勇为] 见到正义的事就奋勇去做。例:在歹徒逞凶时,他~,置个人生死于度外,夺下匕首,制服了犯罪分子。
-[当仁不让] 遇到应该做的事,就积极主动去做,决不推让。例:为希望工程捐款,我们~。
-[见利忘义] 见私利就忘掉道义。
-[袖手旁观] 把手笼在袖筒里在一旁观看。比喻置身事外,不过问,不救援。例:有人见学生落水,却~,这种现象还不值得思考吗?
[说明] “见义勇为”和“当仁不让”中的“仁”和“义”,都是指“正义的事业或事情,谁遇上就勇敢去做,自觉去做,不辞让,不推诿”,但在使用上有所区别:“见义勇为”多用于面对危险,需要付出勇力以至生命的场合;“当仁不让”使用范围很广泛,一切对社会有利、有益的事都适用。“见利忘义”、“袖手旁观”,意思是不该做的做了,而该做的却不做。都是贬义。“见义勇为”、“当仁不让”与“见利忘义”、“袖手旁观”,其中,“利”与“义”,“利”与“仁”,词义相对。“见义勇为”与“见利忘义”,“当仁不让”与“见利忘义”,构成反义关系。“袖手”与“勇为”,“旁观”与“不让”,词义相反。“见义勇为”与“袖手旁观”,“当仁不让”与“袖手旁观”,都构成反义关系。
宋-欧阳修--《四朝国史本传》:天资刚劲,见义勇为,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
明-宋濂--《元史·廉希宪传》:丈夫见义勇为,祸福无预于己。
清-刘文淇--《王峙亭先生家传》:虽困厄而处之泊如,然见义勇为,则又若不自知其力不足者。
清-王荣商--《先大父述》:公身短而癯,音如洪钟,目炯炯有光,其见义勇为,出于天性而未尝因以弋利。
宋-欧阳修--《四朝国史本传》:天资刚劲,见义勇为,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
明-宋濂--《元史·廉希宪传》:丈夫见义勇为,祸福无预于己。
清-刘文淇--《王峙亭先生家传》:虽困厄而处之泊如,然见义勇为,则又若不自知其力不足者。
清-王荣商--《先大父述》:公身短而癯,音如洪钟,目炯炯有光,其见义勇为,出于天性而未尝因以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