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稿。
宋 陈鹄 《耆旧续闻》卷四:“时 宋元宪 知 维扬 , 王荆公 为签判,代作贺啟三首。内《昭文》一首, 宋公 别撰,涂抹殆徧。前辈於礼仪语言间,谨重如此。 宋氏 稿副尚存,顷获观之,乃具録焉。”
稿副底稿。●宋陈鹄《耆旧续闻》卷四:“时宋元宪知维扬,王荆公为签判,代作贺启三首。内《昭文》一首,宋公别撰,涂抹殆遍。前辈于礼仪语言间,谨重如此。宋氏稿副尚存,顷获观之,乃具录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