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火夫 ”。
旧时称从事救火的人。
元 刘君锡 《来生债》第一折:“街坊隣舍,火夫总甲,救火麻!”
明 代 北京 官署掌灯的差役。
清 王崇简 《谈助》:“ 明 弘治 时,令五城各设火夫,遇百官夜饮归,提灯传送。”
厨房中挑水煮饭的人。
《儿女英雄传》第一回:“那场里办场的委员以至书吏、衙役、厨子、火夫,都许买几斤蜡烛。”
亦作“ 火伕 ”。旧时称机器间或锅炉房中烧锅炉的工人。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八回:“此刻去搜水手、火夫的房呢,大约是恐怕走散了。” 邹韬奋 《萍踪寄语》四四:“在 英 的华侨,大多数在轮船上做水手或火夫。” 茅盾 《忆冼星海》:“﹝ 星海 ﹞做过饭店堂倌、咖啡馆杂役,做过轮船上的锅炉间的火伕。”
火夫伙夫1ㄏㄨㄛˇ ㄈㄨhuǒfū舊時指軍隊、機關等煮飯做菜的人。也作「伙夫」、「伙伕」(★今不用)。火夫火夫2ㄏㄨㄛˇ ㄈㄨhuǒfū〈書〉提燈巡更,或護送百官夜飲後返家之人。[例]刑書每夜輪班直宿,~每夜繞獄巡更,不許怠誤,違者重究(《福惠全書‧卷三‧蒞任部‧親查閱》)。
火夫-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火夫huǒfū
名
①旧时指烧锅炉的工人。
②同“伙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