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中最高一级。皇帝亲临殿廷策试。也称廷试。源于 西汉 时皇帝亲策贤良文学之士。始于 唐 武则天 天授 二年于 洛阳 殿前亲策贡举人,但尚未成定制。
宋 开宝 八年, 太祖 于 讲武殿 策试贡院合格举人,并颁定名次,自此始为常制。 太平兴国 八年,将殿试后进士分为五甲。 元 无殿试。 明 清 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参阅 清 赵翼 《陔馀丛考·殿试》。
原指参加殿试的贡士,后泛用于对士人的敬称。
《宣和遗事》前集:“俺姐姐有命,请殿试相见。” 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三本第一折:“俺小姐至今胭粉未曾施,念到有一千番 张殿试 。”《金瓶梅词话》第三一回:“先生你是做《滕王阁诗》的身不满三尺 王勃 殿试么?”
殿试
科举制度中皇帝对会试取录的贡士在殿廷上亲自策问的考试,也叫廷试。始于唐武则天后载初元年(690)。殿试后将进士分为五甲之制始于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元顺帝时改分三甲,并规定一甲只限三人。明、清因之。明、清制度,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二甲均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均赐同进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