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法

读音

kǎi fǎ

同音字

拼音为kǎi的字 拼音为fǎ的字 拼音为kai的字 拼音为fa的字

基础解释

1.典范;法则。 2.犹效法。 3.楷书之法。

详细解释

  1. 典范;法则。

    《晋书·隐逸传·辛谧》:“ 謐 少有志尚,博学善属文,工草隶书,为时楷法。”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慕贤》:“有 丁覘 者, 洪亭 民耳,颇善属文,殊工草隶……军府轻贱,多未之重,耻令子弟以为楷法。”《明史·隐逸传·杨恒》:“ 恒 性醇篤……家无儋石,而临财甚介,乡人奉为楷法焉。”

  2. 犹效法。

    《南史·柳世隆传》:“ 司马公 所为,后生楷法,吾岂能止之哉。”

  3. 楷书之法。

    《晋书·卫恒传》:“ 上谷 王次仲 ,始作楷法。”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三:“﹝ 蒋衡 ﹞工诗、古文,其《书法论》一篇,尤为讲楷法者所宗尚。”《花月痕》第四七回:“﹝ 李稷 ﹞又开了几处学堂,教二十岁下兵丁,都要读些史书,熟些核算,工些楷法。”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楷法-中華語文大辭典

楷法楷法ㄎㄞˇ ㄈㄚˇkǎifǎ1.〈書〉學習的典範。[例]家無儋石,而臨財甚介,鄉人奉為~焉(《明史‧卷二九八‧隱逸列傳‧楊恒》)。2.〈書〉效法。[例]司馬公所為,後生~,吾豈能止之哉(《南史‧卷三十八‧柳元景列傳》)!3.〈書〉楷書之法,用以專指楷書。[例](蔣衡)工詩、古文,其〈書法論〉一篇,尤為講~者所宗尚(清‧陳康祺《郎潛紀聞‧卷三》)|又開了幾處學堂,教二十歲下兵丁,都要讀些史書,熟些核算,工些~(《花月痕‧第四十七回》)。

楷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楷法ㄎㄞˇ ㄈㄚˇkǎi fǎ①效法的典範。《南史.卷三八.柳元景傳》:「司馬公所為,後生楷法,吾豈能止之哉。」《明史.卷二九八.隱逸傳.楊恆傳》:「家無儋石,而臨財甚介,鄉人奉為揩法焉。」②楷書的筆法。《晉書.卷三六.衛瓘傳》:「隸書者,篆之捷也。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花月痕.第四七回》:「又開了幾處學堂,教二十歲下兵丁,都要讀些史書,熟些核算,工些楷法。」

出处

引证

故事

造句

接龙

组词

近义词

反义词

热门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