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禅杖于地。谓僧人留止。
明 郑仲夔 《耳新·正缪》:“ 鹅湖 去 铅山县 北十九里, 东晋 时,有双鹅育子成羣而去,故名。至 唐 , 大义禪师 植锡山中,羣鹅復还故处。”
植锡立禅杖于地。谓僧人留止。●明郑仲夔《耳新·正缪》:“鹅湖去铅山县北十九里,东晋时,有双鹅育子成群而去,故名。至唐,大义禅师植锡山中,群鹅复还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