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 栾布 因军功封侯,复为 燕 相,死后 齐 燕 间为之立社祭祀,称“欒公社”。
《史记·季布栾布列传》:“﹝ 欒布 ﹞以军功封 俞侯 ,復为 燕 相。 燕 齐 之间皆为 欒布 立社,号曰 欒公社 。”后因以为祭祀功臣的典故。 清 钱谦益 《吴人喧传瞿稼轩留守降灵郡城西作绝句十二首用代里社迎神送神之曲》之五:“被髮骑龙事渺然, 欒公 立社自年年。”亦省作“ 欒社 ”。 清 赵翼 《吊汤纬堂殉难凤山》诗:“定有他年 欒 社祭,传芭曲里送迎神。”
栾公社
【出典】 《史记》卷一○○《栾布列传》:“孝文时,(栾布)为燕相,至将军。……于是尝有德者厚报之,有怨者必以法灭之。吴楚反时,以军功封俞侯,复为燕相。燕齐之间皆为栾布立杜,号曰‘栾公社’”。
【释义】 汉文帝时,栾布久为燕相,齐、燕之间都为他立社以示尊崇,号为“栾公社”。
【例句】 栾公社在怜乡树,潘令花繁贺版舆。(罗隐《送丁明府赴紫溪任》7598)这里借以表现丁氏深受家乡百姓的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