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玩忽职守。
宋 李纲 《与张相公书》之二五:“ 抚 、 吉 、 筠 、 袁 羣盗有名字者,并已招捕了当。实赖朝廷威德所及,获免旷弛,岂胜感惧!”《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 川 陕 长吏、监押、巡检有旷弛者,代之。” 清 侯方域 《重修演武厅事记》:“某既镇归之五年,日勉循厥职,旷弛是惧!”
旷弛谓玩忽职守。
●宋李纲《与张相公书》之二五:“抚、吉、筠、袁群盗有名字者,并已招捕了当。实赖朝廷威德所及,获免旷弛,岂胜感惧!”
●《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川陕长吏、监押、巡检有旷弛者,代之。”
●清侯方域《重修演武厅事记》:“某既镇归之五年,日勉循厥职,旷弛是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