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颁定的律法。
《新唐书·柳登传》:“ 登 字 成伯 ,淹贯羣书,年六十餘,始仕宦。 元和 初,为大理少卿,与 许孟容 等刊正敕格。”《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十一年》:“ 玄龄 等定律五百条,立刑名二十等……又删 武德 以来敕格,定留七百条,至是颁行之。”
敕格朝廷颁定的律法。
●《新唐书·柳登传》:“登字成伯,淹贯群书,年六十余,始仕宦。元和初,为大理少卿,与许孟容等刊正敕格。”
●《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十一年》:“玄龄等定律五百条,立刑名二十等……又删武德以来敕格,定留七百条,至是颁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