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收发文件时,简摘公文的事由,记录入册,以备查考,谓之“摘由”。由,事由。
摘由ㄓㄞ ㄧㄡˊzhāi yóu簡要摘錄公文的要點,登記成冊,以備查考。
【摘由】ॳѦј公文事由,記入册内,以備查攷,叫摘由。清通典八六 刑七 雜議:“此内或須關提人犯、踏看情形,不能依限完結者,該府州卽據案摘由詳道,轉報督撫查核,準其扣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