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治之疾。
《北史·魏纪三·高祖孝文帝》:“及不满六十而有废痼之疾,无大功亲,穷困无以自疗者,皆於别坊,遣医救护。” 明 李时珍 《本草纲目·石九·水银粉》:“经年累月,遂成废痼,其害无穷。”
谓被罢免而永不得录用。痼,通“ 錮 ”。
唐 柳宗元 《寄许京兆孟容书》:“今其党与幸获宽贷,各得善地,无分毫事,坐食俸禄,明德至渥也,尚何敢更俟除弃废痼,以希望外之泽哉?”参见“ 废錮 ”。
废痼1.不治之疾。
●《北史·魏纪三·高祖孝文帝》:“及不满六十而有废痼之疾,无大功亲,穷困无以自疗者,皆于别坊,遣医救护。”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石九·水银粉》:“经年累月,遂成废痼,其害无穷。”
2.谓被罢免而永不得录用。痼,通“锢”。
●唐柳宗元《寄许京兆孟容书》:“今其党与幸获宽贷,各得善地,无分毫事,坐食俸禄,明德至渥也,尚何敢更俟除弃废痼,以希望外之泽哉?”
参见“废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