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禄官。
宋 陆游 《吏部郎中苏君墓志铭》:“以 绍熙 三年五月某甲子,遇疾捐馆舍,享年六十有四,寄禄至朝请大夫。”
寄禄寄禄官。●宋陆游《吏部郎中苏君墓志铭》:“以绍熙三年五月某甲子,遇疾捐馆舍,享年六十有四,寄禄至朝请大夫。”
宋制专用以表示资历待遇的官称。例如某人的官衔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吏部尚书是寄禄官,所任的实职是同平章事。元丰以后,寄禄官都改为阶官,如金紫光禄大夫、朝请郎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