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宠妾。
《汉书·刘向传》:“採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 颜师古 注:“孽,庶也;嬖,爱也。”
孽嬖犹宠妾。●《汉书·刘向传》:“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颜师古注:“孽,庶也;嬖,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