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清 两代官吏向皇帝奏事的文书,因用折本缮写,故名“奏摺”。也称“摺子”。奏折页数、行数、每行字数,皆有固定格式。
《花月痕》第三七回:“经略笑道:‘喜事重重!’便向摺匣中取出一本奏摺,递给 荷生 。” 欧阳予倩 《忠王李秀成》第二幕:“因为您前回上了好几个奏折议论朝政, 天王 老大的不高兴。”
奏折
明、清大臣对皇帝的章奏,因以折本缮写得名。奏折所用纸张、书写款式等皆有规定。清初沿明制,雍正后为内外官员普遍使用。乾隆十三年(1748),停用奏本,始与题本并重。光绪二十七年,清廷改题为奏,奏折遂成为唯一的奏呈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