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仓救济。
《清会典·户部·尚书侍郎职掌七》:“凡荒政十有二:一曰备祲,二曰除孽,三曰救灾,四曰发賑。”
发赈发仓救济。●《清会典·户部·尚书侍郎职掌七》:“凡荒政十有二:一曰备祲,二曰除孽,三曰救灾,四曰发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