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归公。
鲁迅 《故事新编·出关》:“﹝ 关尹喜 ﹞一面自己亲手从架子上挑出一包盐,一包胡麻,十五个饽饽来,装在一个充公的白布口袋里送给 老子 做路上的粮食。” 洪深 《劫后桃花》四七:“这是一所充公的房子,不久要开 日本 饭店,还没有布置好呢!”
充公ㄔㄨㄥ ㄍㄨㄥchōng gōng沒收沒收沒收財物,繳於官署,稱為「充公」。
[同]没收
chōng gōng
1、如果不作适当的补偿,就称之为没收充公。
1、[没收]mò shōu
把犯罪的个人或集团的财产强制地收归公有,也指把违反禁令或规定的东西收去归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