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处为治所。
《新唐书·王翃传》:“前经略使 陈仁琇 、 元结 、 长孙全绪 等皆侨治 藤 、 梧 。翃至,言於众曰:‘我, 容州 刺史,安可客治它所?必得 容 乃止。’”《资治通鉴·后唐明宗长兴二年》“赐 契丹 东丹王 突欲 姓 东丹 ,名 慕华 ,以为 怀化 节度使、 瑞 、 慎 等州观察使” 元 胡三省 注:“余按 唐 贞观 十年,以 乌突汗达干部落 置 威州 於 营州 之境,后更名 瑞州 ,侨治 良乡 之 广阳城 。”
侨治借他处为治所。
●《新唐书·王翃传》:“前经略使陈仁琇、元结、长孙全绪等皆侨治藤、梧。翃至,言于众曰:‘我,容州刺史,安可客治它所?必得容乃止。’”
●《资治通鉴·后唐明宗长兴二年》“赐契丹东丹王突欲姓东丹,名慕华,以为怀化节度使、瑞、慎等州观察使”
元胡三省注:“余按唐贞观十年,以乌突汗达干部落置威州于营州之境,后更名瑞州,侨治良乡之广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