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乐理以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为七音。
《左传·昭公二十年》:“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 陆德明 释文:“七音: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也。”
等韵之学,以唇音、舌音、牙音、齿音、喉音、半舌音、半齿音七种发音为七音。
《通志·总序》:“天籟之本,自成经纬,纵有四声以成经,横有七音以成纬。” 明 宋濂 《<洪武正韵>序》:“人之生也则有声,声出而七音具焉。所谓七音者,牙、舌、唇、齿、喉及舌、齿各半是也。”参阅《通志·七音略》。
七音1.古乐理以宫、商、角、征、羽、变宫、变征为七音。
●《左传·昭公二十年》:“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
●陆德明释文:“七音:宫、商、角、征、羽、变宫、变征也。”
2.等韵之学,以唇音、舌音、牙音、齿音、喉音、半舌音、半齿音七种发音为七音。
●《通志·总序》:“天籁之本,自成经纬,纵有四声以成经,横有七音以成纬。”
●明宋濂《<洪武正韵>序》:“人之生也则有声,声出而七音具焉。所谓七音者,牙、舌、唇、齿、喉及舌、齿各半是也。”
参阅《通志·七音略》。
宋元等韻學家依據守溫字母,在唇、舌、齒、牙、喉五音之外,又增加半舌(來母)和半齒(日母)兩類,合稱七音。如宋代鄭樵在撰《七音略》時,就采用七音分類來制等韻圖。其中,齒音又分齒頭、正齒,舌音又分舌頭、舌上,唇音又分重唇、輕唇。這些分類,經多數韻書沿用,已約定俗成,雖不盡合理,但在討論古音時,必須懂得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