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脚走路总要走到一个目的地,这样“步”字又有了地步、境地的意思。“步”字在古代是一种长度单位。古人以举足一次为一跬,举足两次为一步。人们在估量距离时,也常说走了多少步。字源演变:最早字形见于商代甲骨文。
甲骨文字形由一个“止”和一个反写的“止”构成,一像左足,一像右足,“步”字像左右二足前后相承之形。甲骨文或从“行”旁,示在道路上行走之义。其本义就是行走。甲骨文的“步”是线条状的。金文的“步”是色块状的。
无论是甲骨文还是金文,这两只脚形状相反,就像一个人的左脚和右脚。小篆继承金文,也是一正一反的两个“止”字。隶书、楷书整齐化,写作步。《说文·足部》有“踄”,训“蹈也”,蹈、行同义,“踄”与“步”当为一字,“步”为象形字,“踄”叠加义旁“足”字。
《中山王兆域图》“步”字两止左右并列,形意略有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