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上部为“日”,即一轮悬空的烈日,其下部为三个人(部分字形作二人),“三”在古代表示多数,三个“人”即为众人。合起来的意思是:许多人在烈日下从事劳动。“众”,的地位高于“众人”,的地位。“众人”,是殷王朝这个奴隶制帝国中奴隶主阶级的基层全体成员,“众”,则是奴隶主阶级中上层基本力量。
除奴隶以外的各阶层的人。裘锡圭说:“广义的‘众’,意思就是众多的人,大概可以用来指除奴隶等贱民以外的各个阶层的人”,“狭义的‘众’指被排斥在宗族组织之外的商族平民”。《说文解字》中还收录了一个“㐺”字,这个字由三个“人”构成,与“众”的现行简化字颇为相似。
读音为鱼金切,类推拼音为yín。有学者认为这其实就是“众”的异体字,《说文》把它和“众”分为二字不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