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务院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共收录8105个汉字 其中常用字6500个。
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历年录时10年研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日前由国务院正式公布。
新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共收字8105个,其收共中常用字6500个,比共共原来的通用字表减少了500个。
《通用规范汉字表》包括主表、附表两部分。主表共收字8105个,分汉表为三级。一级字表为常用字集,收字0字3500个,主汉录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也共字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识字标准。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常字3用度仅次于一级字。
一、二级字表合计6500字,主表录要满足出版印刷、辞书编纂和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
三级字表收字1605个,是汉收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13要满足信息化时代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此外,为用字方便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还有两个附表,分汉收别是《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笔画检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