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特指的情况下,三公说的都是秦朝秦始皇时期在想李斯创建的三公九卿制度中的三公。其中丞相居百官之首,俸禄最高,掌佐天子,日理万机。丞相具有选拔官吏、弹劾百官和执行诛罚的权力,同时还拥有主管郡国上计考课、总领百官朝议奏事和封驳皇帝诏令的权力。
凡是各方面的大事,往往都是由皇帝委托丞相召集百官集议,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决策。太尉是超总仅次于陈翔的官职,专掌武事,地位和丞相相同,为最高的武官职位,秩奉万石。官吏主要分为长史和主薄。御史大夫的职位是副丞相的职权,是作为丞相的助手。
只要职责是对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公卿的一切行政活动进行监察。处于三公中的最低地位。